红星资本局 3 月 13 日消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显示,近日,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下称 " 武汉屈臣氏 ")因违反广告法,遭汉阳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武汉屈臣氏在天猫平台屈臣氏官方旗舰店从 2021 年 8 月开始发布 " 屈臣氏韩国自然乐园纳益其尔芦荟舒缓保湿凝胶清爽温和滋润 300mL" 广告,使用了 "92% 芦荟原液成分 ""92% 芦荟胶 " 的广告用语。
武汉屈臣氏提供的中文标签证明,产品名中 " 芦荟 " 指本品含有成分 " 库拉索芦荟(ALOE BARBADENSIS)叶汁 ",包装图中的 "92%芦荟叶汁 "92%指含有成分库拉索芦荟叶汁的 1 号配原料整体添加量为 92%,但库拉索芦荟叶汁的实际添加量为 0.414%。"92% 芦荟原液成分 ""92% 芦荟胶 " 的广告用语,与商品成分不符。
截图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此外,武汉屈臣氏使用 " 补水战痘 "" 不含防腐剂芦荟胶配方不含防腐剂 "" 始祖 " 广告用语,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汉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武汉屈臣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4263 元。
红星资本局登陆屈臣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发现,无法检索到前述涉事商品,客服表示 " 目前没有这款产品 "。
屈臣氏母公司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发布的 2022 年上半年财报显示,当期屈臣氏中国市场销售额为 96.85 亿港元(约合人民币 83.34 亿元),同比下滑 17%,取得息税前利润 6.23 亿港元(约合人民币 5.36 亿元),同比下滑 60%。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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