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金平、龙湖、潮阳、潮南以及南澳等 5 个区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加,扎实开展《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落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据了解,各区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明确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了解总体情况,加强具体分析,研究确定较有代表性的检查点位,并邀请教育、律师、环卫等相关行业代表和社区工作者参加执法检查,并深入基层,实地察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城中村、图书馆等场所的《条例》实施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区县对《条例》落实情况较好,但依旧发现部分路段、公共场所仍然有占道经营、乱扔垃圾、随意张贴涂画等现象,行人不遵守红绿灯,快递外卖骑手逆行、机动车随意停放、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各区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指出,文明是衡量一个地区高质量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提升群众的文明行为水平,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文明行为促进的法定职责,总结经验,持续加强监管和宣传,各司其职,强化协作,将集中式整治和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开展重点监管、联合执法,多措并举整治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度和遵守度,引导居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推动《条例》全面落实到位。
来源:汕头日报(记者 陈冬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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