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讯 16 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山东户籍当事人跨市办理婚姻登记免提交居住证公告》,自 2023 年 5 月 20 日起,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实施至少一方为省内户籍的当事人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统一部署,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泰安市开展了结(离)婚登记 " 跨省通办 " 试点工作,同步实现了结(离)婚登记省内跨市通办,极大方便了群众。为进一步深化结(离)婚登记 " 跨省通办 " 改革试点,提升省内 " 跨市通办 " 便捷度,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自 2023 年 5 月 20 日起,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实施至少一方为省内户籍的当事人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即: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全市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其他政策仍按照《山东省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方案》(鲁民〔2021〕44 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通过上述方式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须提前通过山东省民政厅官网或 " 爱山东 "App 上传证件及材料图片并提交预约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当事人携带短信回执及所需材料原件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如有疑问可咨询拟前往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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