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当前海珠区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5 月 29 日,海珠区通报四个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案例。
案例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梯间充电引起火灾
5 月 17 日,海珠区龙潭西约东大街某楼梯间内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居民胡某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进行充电引发自燃。违法行为人胡某,其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胡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案例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5 月 21 日上午,违法行为人欧某在没有取得焊工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在海珠区江怡路新凤凰村内使用电焊机焊制电动自行车铁架,距离烧焊的门口处放置了一个有煤气的煤气瓶,旁边还有正在飞线充电的非法改装电池,该违法行为被民警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 ( 二 ) 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欧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电动车违规室内停放充电店铺存在消防隐患
5 月 17 日,海珠区汇源大街某店铺因存在电动车违规室内停放充电等严重消防隐患被查封。次日,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明知店铺被查封的情况下,强行破坏封条进入查封场所,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 ( 二 ) 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阻挠执法,制衣厂负责人被行拘
5 月 20 日,南洲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上冲中约大街某制衣厂违规搭建的土制吊机实施拆除时,遭到该制衣厂负责人阻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该制衣厂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2 日。据了解,城中村部分高楼层的制衣厂为贪图方便,擅自搭建简易吊机进行高空吊拉货物,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接下来,海珠区将对上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并对涉事人员加强安全教育。
采写:新快报记者 庄嘉宝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