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对部署开展的第二批全省 " 枫桥式 " 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评选命名,命名 15 个基层司法所为 " 枫桥式司法所 "、17 个人民调解组织为 " 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 "、21 名人民调解员为 " 枫桥式人民调解员 "。
其中,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西岔司法所被命名为甘肃省 " 枫桥式 " 司法所;兰州新区新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命名为甘肃省 " 枫桥式 " 人民调解组织;兰州新区经纬印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杨学生被命名为甘肃省 " 枫桥式 " 人民调解员。
此次命名旨在选树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全省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始终做新时代 " 枫桥经验 " 的积极践行者、司法行政事业的奋力开拓者,不断提高践行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一审丨编辑 孙悦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总值班 汪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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