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交通违法行为采集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减少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启用 1 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公示时间:2023 年 6 月 3 日 0 时—— 2023 年 6 月 8 日 0 时
启用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 0 时起
凡在上述点位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知。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
2023 年 6 月 2 日
来源 / 陕西警方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