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23 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 5 个批次: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职教单招)录取分为本科、专科 2 个批次。
填报志愿分 3 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含文史类、理工类专科、艺术类专科和体育类专科)、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职教单招(本、专科)志愿在 6 月 24 日 12 时至 6 月 27 日 12 时填报;本科二批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批次和类型有: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 B 段、艺术类专科 A 段、体育类,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次,职教单招。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批次和类型有:提前批次中的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本科 A 段、艺术类本科 C 段、艺术类专科 B 段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
来源 /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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