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2 日,记者从城关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连日来该局集中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 " 四查四看 " 措施对全区盐业批发企业、盐业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督促食盐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该局检查食盐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经营资质和合格证明,重点对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逐一核查确认,对无证批发、无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切实把牢食盐批发销售入口关。检查食盐末端经销商的进销货渠道,重点查看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是否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或不合格碘盐及是否存在将工业用盐、液体盐等非食用盐作为食用盐销售等行为,要求食盐零售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依法合规经营。
同时,检查食盐储存条件,重点查看食盐运输装卸、仓储条件是否合规,储存场地是否做到防晒、干燥、安全、卫生,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现场督促整改,确保食盐 " 存 " 得放心、" 用 " 得安心。此外,检查食盐标签标识,重点抽查便利店、小超市、小卖部在售食盐是否按要求明确碘盐标志、碘浓度标注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执行标准,对标识不清、不符合标准的勒令立即下架,并对零食企业加碘盐和无碘盐销售专区做出了具体要求,全力保障辖区盐业市场规范有序。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文 / 图
一审丨编辑 王璇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总值班 汪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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