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2 日,网上出现了一则信息:绍兴市柯桥区某政府机关女干部金某被灌酒,送回家时已处于 " 断片 " 状态,此事被多家媒体报道转发后,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潮新闻记者了解后发现,这则信息来源于当地一些网友的微信朋友圈截图——该朋友圈截图中,疑似金某丈夫对金某的相关领导和当晚的酒局进行了实名举报。
截图中提到,柯桥区某政府机关领导,带着其下属金某和另一单位的几名政府工作人员吃饭时,以 " 谈工作 " 为由,将金某灌醉。之后,该领导于当晚 9:30 将金某送回所住小区楼下大堂,致歉后离开。
朋友圈配文还附了一张金某侧卧睡在沙发上的照片。后续还写着 " 因柯桥纪委的举报电话晚上无人接听,故发朋友圈寻求帮助。"
网传爆料
此前,即 6 月 9 日,为求证此事,潮新闻记者曾致电了涉事领导。该领导回应称:" 这是误会,对方已经删除了这条朋友圈动态,不存在灌酒这一情况。"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当事人金某。她表示,不方便谈论此事。
同一天,柯桥区纪委一工作人员告诉潮新闻记者:"(该朋友圈)是上周五(即 6 月 2 日)发出来的,周六(即 6 月 3 日)纪委就已经介入调查处理了,并已经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区委办了。"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具体调查结果,需要向区委办或宣传部进行了解。
6 月 12 日晚,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情况通报。
经查,6 月 2 日 18 时许,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同事金某某等 9 人一起聚餐(餐费由潘某某个人支付),于 20 时许结束。餐后潘某某与聚餐人员等 3 人送金某某回家,于 20 时 40 分左右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21 时 15 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
鉴于潘某某等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情况通报全文
来源:潮新闻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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