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 " 个转企 "),推动我市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经过前期走访调研和深入研究,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 放管服 "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于 7 月 3 日印发《无锡市推进 " 个转企 "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个转企 "3 项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请。" 个转企 " 登记必须是个体工商户基于自身发展需求和真实意愿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得对个体工商户提出强制要求。
(二)坚持便利服务。规范梳理提交材料清单,统一办理流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涉及相关权属登记、行政许可的,相关部门应当简化手续。
(三)坚持诚信经营。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第三方利益,拟 " 个转企 " 个体工商户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个转企 "10 项扶持措施
(一)分类建立培育名册。
结合经营情况,将个体工商户按照应转尽转、能转则转、愿转能转三类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并建立培育库和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扶持。
(二)覆盖设置服务专窗。
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 " 个转企 " 一站式服务专窗,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实现 " 个转企 " 登记 " 一件事一次办 ",并负责有关 " 个转企 " 工作的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
(三)规范登记注册程序。
登记程序由 " 个体工商户注销 - 新办企业 " 两个流程压缩为 " 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 " 一个流程。并通过精简申请材料、保留原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开通线上 " 一体化服务平台 "、合并管理登记档案等多种途径,做好转型登记及衔接。
(四)优化行政许可审批。
转型企业持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等材料办理后置许可事项变更、产权过户等手续,相关许可部门应加强工作衔接、简化审批手续,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原个体工商户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保护,支持转移到转型企业名下,为转型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转让、变更、续展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
(六)分类实施税收减免。
转型企业符合国家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条件的,降至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转型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规定加计扣除;
同一自然人与其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七)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招纳大学生或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为其实际缴纳的五项保险费给予补贴。
(八)实施普惠金融扶持。
持续推进 " 线上银税互动 ",更加安全高效地助力转型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无锡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无锡市 " 普惠贷 " 风险补偿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施行期间,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最近一年期 LPR 上浮 100 个基点。
(九)降低支付手续费用。
引导银行机构为转型企业降低或免收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降低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降低电子银行服务收费、减低支付账户服务费。
(十)加大发展扶持力度。
鼓励政务大厅引入公共法律服务,为转型企业提供各类涉法咨询;
鼓励为转型企业免费提供代理记账、税务申报等服务,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公益性专业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符合有关条件的转型企业,给予扶持资金,支持企业成长。
来源:无锡微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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