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07-12
贪图好处费,网约车司机帮助运输假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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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贩卖假烟,为赚取 " 运费 " 主动帮助他人运输假烟。7 月 12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启东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

邓某某系网约车司机,为赚取 7000 元一次的运费,受雇于上家,从福建省多次运输假烟至江苏省。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期间,邓某某 6 次驾驶汽车自福建省云霄县运输假烟共计 74 箱(3700 条)至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等地,非法获利合计 42000 元。

被告人叶某某系某便利店老板,为赚取每箱香烟 200 元的运费,受上家雇佣,自江苏省昆山市运输假烟至江苏省启东市、南通市海门区等地,并代为收取假烟款。2022 年 6 月至 8 月期间,叶某某运输假烟 6 次,共计 48 箱(2400 条),收取假烟款共计 21 万余元,非法获利合计 9600 元。另查明,被告人叶某某于 2022 年 8 月 9 日、8 月 12 日两次购入 " 云烟(紫)"、" 南京(红)" 等假烟共计 28 箱(1400 条),并对外销售。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某、叶某某明知他人实施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运输、代收款等便利条件,从中获取利益,系上家实现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的不可或缺的行为,故二人与上家构成共同犯罪。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可能同时涉嫌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者系竞合犯,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本案二被告人应以处罚较重的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二人只是帮助实际经营人员帮助运输等行为,并非犯意提起者、组织者,收取的也只是 " 跑腿费 ",因此对二人依法认定为从犯。综上,综合被告人邓某某、叶某某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启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陆渝宁 现代快报 + 记者 严君臣

(校对 李凯波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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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 张宇 启东 非法获利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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