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西安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旅游景点、车站和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西安市加强 " 低慢小 " 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 一 ) 管控区域
西安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 1000 米 ( 含 ) 以下范围内。
( 二 ) 管控时段
2023 年 7 月 26 日 0 时至 7 月 30 日 24 时。
二、管控对象
" 低慢小 " 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 : 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孔明灯等其他空飘物。
三、管控措施
( 一 ) 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批准的 " 低慢小 " 航空器飞行、施放。
( 二 ) 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 ) 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 110 报警电话举报。
来源 / 西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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