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扬医保 记者 顾潇)7 月 25 日,扬州举行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护保险全覆盖启动仪式。今年 7 月 1 日起,扬州市探索推出的长期护理保险,实现了对全市 424.36 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的全覆盖,失能群众长期照护保障问题有了新的解决路径。
△启动仪式现场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是独立于其他社会保险的一个新险种,简称 " 长护保险 "。当天的启动仪式宣布,从 2023 年 7 月 1 日开始,扬州市实现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长护保险全覆盖,这意味着该市 424.36 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将全部获得这一新险种的保障。
△长期护理保险让失能群众长期照护保障问题有了新的解决路径
据介绍,从 2023 年度起,扬州市长护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80 元。职工医保人员个人缴纳 20 元,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代扣代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 60 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员个人缴纳 20 元,在每年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每人 40 元,由医保经办机构每年按照实际参保人数划拨;财政补助每人 20 元,通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长护保险以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为保障对象,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已经持续一段时间,需要长期护理,经申请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即可以享受长护保险待遇。
据了解,2019 年,扬州市先行将市区 95 万职工医保参保人群纳入长护保险试点范围;2021 年 "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标 " 写进了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2022 年纳入了市委、市政府民生 1 号文件任务清单,同年全市 169 万职工医保人群全部参加长护保险,实现职工医保全覆盖;今年,扬州市终于将 250 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也全部纳入长护保险参保范围。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赵建芳表示,长护保险制度的全员覆盖,将在减轻失能人员家庭负担、增强医保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劳动就业等方面起到多重积极作用。扬州市还将积极做好符合条件人员待遇享受,打通经办服务 " 最后一公里 ",提供全方位照护服务,实现失能评估、照护过程、待遇支付、稽核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为失能人员提供更有尊严、更高质量护理服务。
(通讯员供图 校对 许元华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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