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融媒体记者 王宠
记者从石家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自 7 月 29 日 12 时 30 分起,将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提升至 II 级,按照防汛应急响应要求,请应急管理、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农业农村、文广旅、交通运输等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联合值守。
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坚决做好城市内涝防范应对工作;文化旅游部门必须督促各地立即关闭旅游景区、农家乐等场所;住建部门立即督促相关单位关停施工工地,做好深基坑安全防护;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关停工作,督促校外辅导机构停课停学;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对尾矿库、水库、河道、漫水桥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严防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山区县必须做好群众转移工作,组织全部受山洪灾害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保障群众生活;供水、供电、供气和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严防断水、断电、断气、断网等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 24 小时应急值守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确保接到命令,立即行动。
编辑:力洪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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