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六盘水市城市道路、桥梁名称,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贵州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前期反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专家论证评审、报请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等程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下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命名的批复》(六盘水府函〔2023〕20 号),同意对市中心城区 8 条道路、2 座桥梁予以命名,现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新的名称即为标准地名,自公布之日起正式使用。
附件:1. 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表
2. 市中心城区桥梁命名表
六盘水市民政局
2023 年 8 月 1 日
来源 六盘水市民政局
编辑 周欢 / 编审 邓文盈 / 签发 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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