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代步车隐患大,应当全面打击,消除安全隐患。"
" 除了制止,也要重视老年人出行需求。建议提供串联学校、菜场、公园的社区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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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刊发《老年代步车隐患大!交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一文,引发市民网友广泛关注和热议。针对市民网友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也逐一进行了回复。
市民建议一
手机尾号为 7**9 的杨先生留言:在贵阳火车站,我遇到过用老年代步车拉人的现象,行李箱放在车顶,车里一共坐了三个人,开起车来车身 " 歪歪扭扭 ",十分危险,建议全面打击老年代步车,禁止该类车辆生产销售,从源头上解决该类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回复: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局将持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查严管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不合格车辆生产、销售源头管理。
市民建议二
手机尾号为 6**7 的顾女士留言:在网上看到关于 " 电动三、四轮车选购指南 " 的视频,想请问贵阳市相关部门,未来会允许老年代步车上路吗?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回复: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二章 " 登记程序 " 中第一节的第一条,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比对《公告》信息,且车辆查验合格、资料齐全的方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而老年代步车未纳入《公告》范围内,故不能办理上牌登记,所以不能上路行驶。目前,也暂未收到 " 以后老年代步车能否考证挂牌上路 " 的通知及文件。
市民建议三
手机尾号为 3**2 的王女士留言:老年人对老年代步车的出行需求较大,请问为什么不能上路?什么样的电动车能上路行驶?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回复:老年代步车不符合机动车、非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根据《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 " 未经依法许可生产或者不符合机动车、非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 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还提到 " 购买依法生产并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国家、省和本条例规定,经公安交通主管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并安装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其次,我局车管所作为机动车登记机关,对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的,根据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进行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号牌。已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人需持有与该机动车类型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市民建议四
手机尾号为 7**2 的杜女士留言:既然老年代步车不合法,建议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同时提供串联学校、菜场、公园的社区小巴。
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回复:城市公共交通无法满足每一位乘客点对点的出行需求,如市民有特定的出行需求,贵阳公交可针对乘客提供点对点的出行服务,市民如有特殊乘车需求,可在 " 黔爽巴士 " 微信小程序提交需求定制,在道路满足公交车辆通行条件下,我司将根据定制的人数,开通适应的定制专线,解决市民出行。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刘欣宇
编辑 王欣 / 编审 邓文盈 / 签发 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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