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冰城 +
衣晓峰 郭瑞芳 哈尔滨日报记者 刘菊
每年的 8 月 11 日为 " 全国肢残人活动日 " ——其中的 "8" 代表轮椅的两个轮子;"11" 代表残障人士使用的拐杖。"811" 这组数字看似简单,却形象地勾勒出了残疾人日常行动的艰辛与不便。人们之所以设置这个重要的卫生纪念日,旨在激励广大肢残人自强不息,勇毅前行,努力学习,提高相关技能,提升自主就业和生活能力;同时唤起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群的理解、关爱和帮助,让这个特殊群体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照护。
我国肢体残疾人数 2472 万人,诱因主要有五点
顾名思义,作为残疾中一种最常见的类型,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的运动功能障碍,主要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肢体缺损或畸形、脊柱强直、驼背、脊柱侧弯及严重的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等多种问题,由此酿成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和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国康复医学会创伤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秘书长、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范永春教授,他介绍,根据中国残联 2021 年公布的最新数据,目前我国残疾人总数高达 8502 万人,其中肢体残疾人数 2472 万人,约占人口总数的 1.8%,并以每年 8 万人的数量在增长。
肢体残疾的诱因主要有如下五点:一是全身系统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病、类风湿关节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肿瘤等;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乙型脑炎、脊柱结核;其他疾病,如小儿麻痹症;二是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运动损伤、自杀事件等造成颅脑损伤、脊髓损伤、骨骼肌肉系统损伤;三是物理、化学因素,如烧伤、药物中毒、酒精中毒;四是遗传因素诱发的畸形、精神运动发育迟缓;五是先天残疾。用一句话概括,正是遗传和发育、环境和行为、伤害和疾病这三大要素的交叉作用,才结成了肢体残疾的苦果。
防范、控制、延迟残疾发生,三级预防很重要
在了解和认识致残诱因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各种强有力的干预措施,才能有效地防范、控制或延迟残疾的发生。范永春建议,临床工作中,如下三级预防办法需要公众所知晓——
一级预防,即通过免疫接种、预防性咨询指导、预防性保健、绕开伤病的危险源和危险隐患、实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合理行为和精神卫生、加强安全防护意识等,以免滑入致残性伤害和残疾的 " 泥潭 " 中;二级预防,即通过残疾早期筛查、定期健康检查、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早期医疗干预及早期康复诊疗等措施来建立 " 防火墙 ",不让残疾 " 暗度陈仓 ";三级预防,即通过康复功能训练、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器具的使用、支持性医疗及护理、必要的矫形替代或补偿性手术等方式,尽量减少、减轻残疾后形成的残障。
比如,高血压脑出血可致偏瘫,进而演变为肢体残障;糖尿病可能由于周围神经、毛细血管的病变而遭遇截肢厄运。如果平时秉持乐观心态,保持必要的营养,杜绝高糖、高脂、高盐饮食,加上科学锻炼、戒烟限酒、作息规律,就完全可以远离高血压或糖尿病的袭扰,这就是一级预防;而在高血压、糖尿病萌芽阶段,若能及早就医,严格控制血压和血糖,按时服药,结合健康生活方式,不给高血压和糖尿病发难的机会,这就是二级预防;在高血压、糖尿病引发了脑卒中或因为截肢而致肢体残缺后,经过及时配置假肢或矫形器,并给予积极的康复训练,将肢体功能损害降到最低,并有效增强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这就是三级预防。
再比如,日常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开车时需提前系好安全带;同时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到工地施工时自觉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不让意外伤害与我们迎头相撞。在伏案工作时,注意调整好桌椅及电脑显示屏高度,从减缓颈椎劳损等小细节抓起。寒暑假要照看好儿童,以防溺水、跌倒、坠落等突发事件。为盲人铺设的盲道,以及老年人的卧室和卫生间,这些特殊的地方不可以停放单车或者堆积杂物,一旦被绊倒,后果不堪设想。以上这些原则和要领,都属于一级预防的范畴。在此基础上,尽早对外伤进行救治,或及时对颈椎病、腰间盘突出等疾病加以干预和诊治,才能消减因伤、因病致残的概率,这就是二级预防。
降低肢体残疾的致残率,及早地康复干预必须争分夺秒
当肢体残疾已经成为既成事实后,及时规范的康复干预(即三级预防)可有效降低肢体残疾的致残率。以脑卒中为例,发病后的 8-12 周是患者身体功能障碍的快速恢复期,6 个月是黄金康复期,在这段 " 时间窗 " 内通过系统规范的现代康复治疗,结合针灸、按摩及芳香化痰、醒脑开窍的药物,可使脑卒中的致残率从 70% 降至 40%。及早地康复干预必须争分夺秒,应该从生命体征稳定后的 24 小时内开始。
再以四肢骨折后的残疾率为例,踝关节功能丧失率为 51-64%,其他四肢关节功能丧失率为 26-48%。范永春解释,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不是关节直接骨折形成的,而是关节相邻的长骨骨折后,长期制动连累了关节功能。由此可见,虽然术后制动十分必要,但夸大制动的时间和范围,或因为受到传统 " 伤筋动骨 100 天 " 观念的影响,伤者一味在床上静养,未能尽早接受康复疗法,结果增大了致残率,拖累了骨折愈合的进程。
对于辅助具和假肢的应用,往往也受到一些有需要的残疾人排斥,或消极对待。究其原因,一是制作辅具或假肢费用高昂,个人难以承受;二是面对他人异样的眼光,自尊心受刺激。特别是相当一部分佩戴上辅具或假肢后的伤残者感觉不匹配、不适应、不舒服,穿戴和行走中非但不能借力,反而成了累赘。这就要求康复师和假肢师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并根据其残肢或软组织具体状态对辅具和假肢做出细微的调整。事实上,假肢的 " 适配性 " 问题得到解决了,残障者就会重返社会和正常生活。在运动场上,人们经常能够看到肢残运动员利用假肢奔跑,甚至跑得比一般健康人还快。
康复服务落在实处,让这个特殊群体 " 残而不废 "
范永春表示,肢体残疾不光是个人内心难以愈合的 " 伤口 ",也是全社会的严重痛点。正常人通常很难理解残疾人的各种困难和艰难处境,后者长期面临残肢疼痛、步履维艰、就业压力、额外的医药支出、他人的歧视、焦虑抑郁的折磨,包括因残致贫、因残返贫等诸多严峻的现实难题。从表面上来看,做好医疗、康复、就业等各项服务工作,似乎只是为占全国人口总数 6.34% 的残疾人谋福祉;但从本质上看,则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不能仅仅停留在同情、怜悯、施舍、救济、救助的层面,更要从慈善仁爱和康复服务的角度,持续发力,促使肢残者回归正常生活,让这个特殊群体 " 残而不废 "。
范永春介绍,我国十分重视残疾人的保障和权益,截至 2022 年底,全国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已发展到 11661 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到 32.8 万人。根据中残联公布的一份统计公报,2022 年我国已有 414.3 万名肢体残疾人获得康复服务。但面对庞大的残疾人群体,能够从中受益的仍然是 " 杯水车薪 ",还需要从政策、资源、技术、舆论上持续发力,增加投入,以康复科学为基础和技术支撑,加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把职业康复服务建设成为与医疗服务并列的健康服务两大支柱之一,以此增强肢体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融入社会的能力,真正体现 " 平等、参与、共享 " 的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
编辑 宋芮彤
值班主编 王坤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