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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 秦艺鸣 哈尔滨日报记者 刘述波
6 月,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公积金 " 商转公 " 业务,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 16 日从该中心获悉,为方便缴存职工办理相关业务,目前,该中心已与在哈 16 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中行、农行等 9 家银行可直接办理顺位抵押 " 商转公 " 业务。
为有效缓解贷款职工还款压力,减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哈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 " 先还后贷 "、" 顺位抵押 " 两种申请 " 商转公 " 贷款办理方式,为符合条件职工进行办理。
" 商转公 " 顺位抵押是指在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无需自行结清商贷,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贷贷款账户用于结清商贷,将商贷转换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借款申请人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 9 家受托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无需自筹资金,可选择顺位抵押方式申请 " 商转公 " 贷款,并由同一银行承办。
此外,借款人在非受托银行办理商贷业务的,由指定银行承办。其中,对于借款申请人在哈尔滨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等 5 家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的,可由招商银行承办;在邮储银行、龙江银行等 2 家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的,可由中国银行承办。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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