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普及 , 个人表达的空间得到了极大的拓展 , 在各种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发表言论成为很多人的日常社交行为。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网民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近日,黔南州贵定县一网民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推文下方,留言评论称:" 喝一点酒被罚,拘留半个月,5 年不能考驾照太黑了,其实喝酒开车更稳一点,我现在每天都喝酒开车。"就是这样一段不当言论引起了黔南州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当即通知贵定公安交警联合相关部门迅速查找该网民,很快便锁定了当事人杨某强。
8 月 16 日上午,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贵定县交警大队值班室,杨某强对自己发表不当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因此前无证驾驶被交警查处过,一直耿耿于怀,事发当日上午,无意之中浏览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一篇有关 " 酒后禁驾 " 的推文,于是发布了这一不当言论来发泄心中不满,实则自己并没有经常酒后驾车的行为。
" 你一时‘口嗨’发表这样的言论,会对群众造成误导,会让别人认为,哦,原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好像也没有多大问题,从而助长交通违法行为的气焰你知不知道?"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杨某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下保证书,主动提出要向公众道歉,并承诺今后定当谨言慎行,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鉴于杨某强有关言论未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且其认错态度诚恳。最终,警方通过批评劝导、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纠正其错误思想和不良心理。
贵州公安交警提醒: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要遵从法律。随心所欲,小心踏入违法禁地。
来源 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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