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 陕西 2023-08-21
【要闻】汉中发布通告 公开征集网络违法问题线索(附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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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按照 2023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网络市场违法问题线索

线索征集内容

(一)无底线网络营销行为

1." 自媒体 " 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的行为。

2. 主播利用弱势群体及灾难事件等进行流量变现、卖惨式网络营销行为。

3. 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挑战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底线的营销行为。

(二)违法网售食品药品行为

1. 平台内食品、药品经营者资质证照不全。

2. 外卖餐食加工制作场所卫生条件差、配送不规范。

3. 网售未经许可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 网售化学物质宣称 " 食品级 "" 食品用 " 冒充食品添加剂行为。

5. 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方式及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销售药品行为。

6. 网售假药、劣药和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的行为。

(三)网售 " 三无 " 儿童及学生用品行为

1. 网售无标签标识、无合格证、无警示标志的 " 三无 " 儿童及学生用品行为。

2. 网售的儿童及学生用品标识标签不完整、不准确,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不明确。

3. 网售 " 炸包 "" 臭包 "" 玩具手雷 "" 圆珠笔刀 " 等 " 三无 " 问题集中的危险玩具文具。

4. 网售质量低劣的儿童图书、教材教辅等行为。

(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 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强制捆绑搭售、大数据杀熟、不依法办照办证、不依法亮照亮证、不依法开具发票、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2. 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能效水效标识信息展示不规范、虚构夸大新能源汽车功能配置、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等行为。

3. 低价促销后随意取消订单的 " 砍单 " 行为、快递服务末端的违规收费行为。

4. 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排除消费者解释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5. 违规开展商业特许经营网上宣传推广活动。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

1. 通过雇佣 " 差评师 " 打差评等方式故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2. 以网购 " 打假 " 为名 " 偷梁换柱 "、恶意举报非法牟利、敲诈勒索行为。

3. 组织虚构用户数、点击量、关注度、点赞数、打赏数、交易量、好评数等危害市场秩序的网络 " 水军 " 团伙。

4. 文娱演出网络炒作票价、倒票、代拍、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5. 食品药品、种业等领域侵犯商标权、专利权,以及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的行为。

6. 网络销售、传播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

7. 未取得拍卖许可而开展经营性网络拍卖活动的行为。

(六)网售禁限售商品

1. 销售伪基站、嗅探设备的行为。

2. 销售专供特供商品,过度包装茶叶、粽子、月饼的行为。

3. 销售 " 军 " 字号商品(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危险化学品、迷药、涉枪涉爆物品、无证 CCC 产品、电子烟的行为。

4. 销售野生动植物和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行为。

5. 售卖 " 异宠 " 等外来物种、东北黑土、非法集邮票品的行为。

线索提供要求

对网络市场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为便于及时对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举报材料应当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相关事实和证据等内容。

线索提供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汉中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2539453 12315

来源 / 汉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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