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人民政府关于彭海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彭海波同志天柱民族中学校长职务(保留正乡级待遇);
杨尽豪同志任天柱民族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陶通华同志任天柱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龙成才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来源 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天柱县人民政府关于彭海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彭海波同志天柱民族中学校长职务(保留正乡级待遇);
杨尽豪同志任天柱民族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陶通华同志任天柱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龙成才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来源 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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