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为进一步深入实施 " 人才强市 " 战略,坚定高质量发展,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近日,市人社局发布《汕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将给予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 9 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工作室的技术创新、技艺传承、人才培养、交流研发、设备配置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依托在推动我市新技术、新技能、新工匠产业技能生态链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技能人才领创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可建在领创人所在企业、行业组织、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以服务企业、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宗旨,立足企业、院校,面向行业,承担攻关、传艺、研发、交流和传承的职责。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 3 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 10 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 3 年。3 年期满,将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合格予以保留工作室资格,但不再给予工作经费;未能通过考核评估的,限期 3 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收回牌匾,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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