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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刘首辰
9 月 5 日下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刘伟东对我省新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 60 条》中,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工作任务和政策进行了解读说明。其中,《创新发展 60 条》提出,支持企业质量和品牌创新,对新获得 " 龙江品质 " 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
刘伟东介绍,根据《创新龙江意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推动制修订省质量促进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文件;持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持续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工作台账、组建专家队伍、发动宣传攻势等方式,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助力 " 六个龙江 " 建设。聚焦平台经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深化 " 证照分离 " 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动 " 照后减证 " 和简化审批。严厉打击侵权假冒 " 寒地黑土 "" 绿色食品 "" 地理标志产品 " 等商标违法行为,持续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 支持企业质量和品牌创新 "" 支持标准化创新 "" 强化法治保障 " 是《创新发展 60 条》中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内容。对此,刘伟东说,根据政策,新获得 " 龙江品质 " 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这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市场影响力,持续扩大我省的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龙江产业和服务提质升级。支持标准化创新则有利于鼓励我省创新主体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主导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从而深度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秩序的建立,提升行业话语权,推动形成科技成果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在法治保障上,政策可不断完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等文件,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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