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2023-09-07
存量房贷利率怎么调?工、农、中、建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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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 7 日先后发布有关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和操作事项的公告。

根据上述银行公告,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银行将于当日统一批量调整。

存量房贷调整后利率是多少?

存量房贷按照 2019 年 10 月 7 日(含当日)之前、2019 年 10 月 8 日(含当日)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含当日)、2022 年 5 月 15 日(含当日)之后的时间段,分为三种情形分别作出调整细则。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明确,一是 2019 年 10 月 8 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 2019 ] 第 30 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 LPR 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 LPR 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二是 2019 年 10 月 8 日(含当日)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 LPR 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 LPR 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 LPR 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三是 2022 年 5 月 14 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 LPR 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 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 LPR-20BP 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四是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 2022 年 5 月 14 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 LPR 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 LPR 的贷款,或 2022 年 5 月 14 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 LPR-20BP 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表示,一是 2019 年 10 月 7 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 2019 年第 30 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 LPR(即加点幅度为 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 LPR 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 LPR 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二是 2019 年 10 月 8 日(含)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 LPR(即加点幅度为 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 LPR 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 LPR 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三是 2022 年 5 月 15 日(含)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 LPR 减 20 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 LPR 减 20 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 LPR 减 20 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公告说,一是 2019 年 10 月 7 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 " 当地下限 ")高于 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 LPR 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 0(即 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 LPR 则不调整。

二是 2019 年 10 月 8 日(含当日)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 " 全国下限 "),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 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三是 2022 年 5 月 15 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 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明确,一是 2019 年 10 月 7 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 利率执行。

二是 2019 年 10 月 8 日(含)-2022 年 5 月 14 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 利率执行;2022 年 5 月 15 日(含)-2023 年 8 月 31 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 个基点执行。

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怎样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表示,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 LPR 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 " 二套转首套 " 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该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表示,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将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对于 " 二套转首套 "、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向该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 年 10 月 22 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将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2023 年 10 月 22 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 " 二套转首套 "、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表示,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将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对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 LPR 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 22 日(含当日)提出申请。将于 10 月 25 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集中调整后,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 LPR 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手机银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但需要通过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表示,9 月 25 日,对符合本相关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

在申请方式方面,存量贷款客户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两种方式调整结果一致。如遇特殊情况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需于 9 月 25 日起联系银行处理相关事宜。

此外,上述银行也明确,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 2019 ] 第 30 号相关要求转换为 LPR 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相关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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