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曝光 " 深夜女外卖员电动车被偷崩溃大哭 ",原来是周某等人自导自演的虚假视频。此外," 俩摩的司机争夺客源大打出手 "" 大雨中母亲让女孩跪下 " 等也都是他们的 " 名作品 "。
当事人周某在交代时,有个细节值得注意。他们早期拍摄的视频是虚构类题材,需要设计内容,有的要找人演,操作周期长。而改成这种炒作纠纷的视频后,几分钟就能拍完,还有流量高变现快的好处。难怪当事人此前已因发布虚假视频被封号,仍明知故犯,照着老套路继续拍。
虚假摆拍视频如 " 狼来了 ",在一步步透支观众信任感外,从长久看也会伤害平台利益。今年 3 月,已有平台在创作规范中要求:" 创作者通过剧情演绎方式创作、发布虚构内容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作品系演绎 ",避免作品被误解。7 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 " 自媒体 " 管理的通知》,也指出:" 自媒体 " 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
企图靠流量套现的 " 创作者 " 们深谙," 毫无技术、也无感情 " 的虚假摆拍视频,如果贴上 " 演绎 " 两字,根本不会有人想看。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线,也是 " 伪新闻 " 的丧命理由。平台对于 " 演绎 " 标签的管理可以更加具象化,比如对于显著位置、时长等给出具体要求,或者给出有无虚拟情节或剧情演绎的提醒勾选项,让创作者直接贴标,贴得明明白白。对于违反规定想打 " 擦边球 " 的创作者则应从严处置。
算法能懂人心,也会伤人心。很多用户并没有太高的鉴别能力,阅读习惯都是被算法拿捏。如果因为 " 真实感 " 被带入视频形成感情共鸣,转身发现被 " 欺骗 ",用户会感到不适。所以平台一定要对用户负责,为创造者提供更有利、公平的环境,为用户提供更优质内容,别让 " 聪明人吃了老实人 "。此外,治理虚假视频也需有关部门、媒体、用户等多方合力参与监管和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目前,合伙拍短视频的周某等人因涉嫌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已被行拘。从封号到行拘,这样的代价不知道是否能阻止更多的人以身试险。
现代快报 + 评论员 荼白
(校对 许元华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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