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3-09-09
男子婚前隐瞒传染病婚后嫖娼,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法院:共同克服困难,有重归于好的可能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近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男子婚前隐瞒传染性疾病、婚后嫖娼,其妻子起诉离婚被驳回。

判决书显示,李某,女,1991 年出生,汉族,农民;刘某 1,男,1996 年出生,汉族,农民。

李某与刘某 1 于 2018 年相识并自由恋爱,于 2019 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刘某 2。

李某称,刘某 1 婚前隐瞒传染性疾病,婚后有出轨迹象、存在嫖娼等行为,对家庭不管不顾,其所作所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李某表示,从 2021 年到 2023 年,双方已两年未见面,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无和好可能。

李某请求,依法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刘某 2 由自己抚养,刘某 1 每月支付抚养费 3000 元,直至刘某 2 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时止;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刘某 1 辩称,不同意离婚,李某请求离婚系受其家人影响。如离婚,自己要求抚养刘某 2,抚养费自行承担;双方无共同财产,但要共同偿还自己婚后为共同生活所借债务 8 万余元。

法院认为,李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夫妻双方应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对彼此负责,对家庭负责;夫妻间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关键是如何认识矛盾性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理智解决问题。

李某、刘某 1 的孩子正处于身体和性格发育形成的关键期,父母理应多予以关心和帮助,双方离婚不势必对其成长和学习产生不利影响。

李某如能念及与刘某 1 多年的夫妻情分,念及对子女成长及生活的影响,共同努力克服当前婚姻家庭中出现的困难,还是具有重归于好的可能。

最终,法院判决:不准李某与刘某 1 离婚。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中国裁判文书网

编辑:古月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相关标签

古月 出轨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