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中,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紧盯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空间,组织各派出所集中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打击,抓获 16 名犯罪嫌疑人。
在工作中,南湖大路派出所发现,有人通过某直播平台,发布暗示性消息,受众群体通过刷礼物给主播发私信的方式,加上个人微信号,以发送聊天记录的方式来传播淫秽视频赚钱。通过大量工作研判,南湖大路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分头调查,9 月 6 日— 9 日内,破获 5 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抓获 7 名犯罪嫌疑人。
" 有一些‘擦边’的网页上会留有 QQ 群的号码,进群以后,群主直接发收款码,在收到转账后,就会发视频。" 卫星路派出所抓获了 2 名通过这种方式贩卖淫秽视频牟利的犯罪嫌疑人。
网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法分子通过发布 " 小额转账 " 视频暗示买主、朋友圈 " 扩列 " 等方式传播淫秽视频牟利,为了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治安大队、桂林路派出所、清和街派出所、重庆路派出所、东朝阳路派出所纷纷出手,在 9 月 7 日— 8 日,共计抓获了 7 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以上 16 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净化网络环境。广大网友对于网上涉及到淫秽色情内容的网络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共同助力营造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长春朝阳公安宣传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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