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王晴
编辑 王欣 / 编审 黄聪 /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