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09-15
车库层高不足2.2米要不要交物业费?法院: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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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菲)物业费收取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 2 月 1 日,《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近日,盐城中院、盐城市住建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布盐城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层高不足 2.2 米的房屋,应不应该收取物业费?陈某系某小区业主,某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陈某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买卖合同载明住宅面积为 103.15 平方米,车库面积为 10.11 平方米,但车库层高不足 2.2 米。因陈某未交纳物业费,某物业公司起诉要求陈某按照住宅加车库的面积 113.26 平方米交纳物业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照房屋登记簿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根据住建部门的相关规定,地下车库层高达不到 2.2 米的,不应计算为建筑面积,物业服务企业也就无权收取该部分物业费。

盐城亭湖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收取层高不足 2.2 米房屋的物业费,判决陈某当向某物业公司交纳 103.15 平方米住宅的物业费。

本案的判决不仅有利于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收取物业费,同时也提醒广大业主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的收取物业费行为坚决说不,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建立良性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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