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决定:
李亚林同志任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斌同志任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督查专员(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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