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3 年秋季校外托管机构备案情况公告
各相关职能部门、清镇市社会各界及广大学生家长:
根据《关于印发〈清镇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发〔2022〕9 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 负责指导校外托管机构完善相关手续,开展校外托管机构备案;指导中小学校掌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的情况;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机构;对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现将校外托管机构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符合备案要求的共计 93 所(其中:三街道 85 所、红枫湖镇 2 所、站街镇 3 所、犁倭镇 1 所、流长乡 2 所),未备案 70 所,具体名单附后。
同时温馨提示如下:
一是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将长期开展备案受理工作,如有新增或停止营业的托管机构,请及时到属地乡(镇、街道)中心学校递交申请资料,我局及时将备案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备案情况。
二是各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通过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及家长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机构,保障家长学生权益,确保学生的身心安全和健康成长。
三是各托管机构要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违规开展培训、教育教学、辅导活动和留宿学生过夜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注重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托管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未备案的机构请及时收集举办者身份证、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登记证、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管理及从业人员健康证、传染病管理制度、措施及环境、公用物品消毒设施设备清单等复印件,到属地乡(镇、街道)中心学校递交备案资料,开展备案工作。
四是广大学生家长如遇到有不规范、无资质、违规开展培训辅导等问题的校外托管机构时,请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清镇市 2023 年秋季校外托管机构备案情况一览表
清镇市教育局
2023 年 9 月 25 日
来源:清镇市政府官网
编辑 陈亚 / 审核 鲜晓荻 / 签发 崔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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