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3-10-07
自曝7个月挣3500万,鹿哈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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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红凌达乐(鹿哈)直播时自曝 " 月赚 500 万,带货 7 个月挣了 3500 万 " 引发大量网友热议。

▲来源:媒体报道视频截图

在直播中,凌达乐还透露其已购置 1100 万的豪宅、277 万的豪车、600 多万的写字楼。

数据显示,凌达乐目前在抖音拥有 683 万粉丝,过去 30 天里他直播了 16 场,销售额约 1000-2500 万元。其直播人气峰值几乎场场 10 万加,近期场观较高的一场是在 9 月 14 号——凌达乐自爆收入后数日,有 20.7 万人同时在线看其直播带货。

查询发现,其主要带货品类是食品饮料,商品价格大多较低,客单价基本在 10-50 元左右。低价、零食,是多数网红带货最初接触的品类,消费者的决策成本也相对低。带货以来,销量最好的产品是奶枣和脱骨鸡爪。以售价 8-39 元的巴旦木奶枣为例,他总共卖了 1000w-2500w,佣金率 40% ——单就这款商品,他已经赚取了至少 400 万。

对此,诸多网友表示不解," 到底什么人在消费这种 "" 鹿晗 23 岁都不一定赚这么多 "。

也有网友表示惊讶," 知道直播带货赚钱但不知道这么赚钱 ",有不少网友建议 " 查查税吧 "。

是否构成侵权?

去年夏天,山寨男团 ESO 及其组合成员鹿哈(凌达乐,目前已退出)、黄子诚、王二博、权酷龙等人的名字一度占领热搜。此外,TS 天团的易烊干洗、蔡泽坤、华晨灰等人也在去年那场热闹中出圈。

那么诸如此类利用和明星相仿名字的出道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合伙人张菲菲对中新经纬表示,如果单纯是长得跟明星像,本身并不侵犯明星的肖像权,毕竟相貌是天生的。但是如果艺名、打扮风格、表演内容、舞台风格等与明星高度雷同,并借用明星个人的经历或故事进行炒作,涉嫌借用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谋取商业利益,可能侵犯明星的名誉权、作品著作权,并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天眼查 App 显示,今年 2 月,长沙凌达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为凌达乐,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互联网销售等,由凌达乐全资持股。变更记录显示,近日,该公司经营范围已去除文艺创作与表演,同时新增食品销售。

▲来源:天眼查 App 截图

此外,同为 ESO 成员的鹿啥、王二博(赵大博)也已签约凌达乐创立的 MCN。

一位直播电商前从业人员对中新经纬表示,区别与明星主播拿坑位费、佣金,鹿哈等素人主播,大多没有坑位费,靠的是卖一单赚一单。" 到底赚了多少钱,还是查下公司的营收情况。"

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等联合编制的《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报告(2022-2023)》,截至 2022 年末,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开通超 1.5 亿个,以直播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主播中,95.2% 月收入为 5000 元以下,仅 0.4% 主播月收入 10 万元以上。" 头部 " 与 " 尾部 " 主播的收入可以说天差地别。

来源:中新经纬综自蓝鲸财经、工人日报、天眼查、微博等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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