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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李佳琪
哈尔滨市地方标准《开办企业服务规范》10 月 8 日起正式实施,其提供了开办企业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开办流程、办理时限、便利化服务和监督评价可依据的标准。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为优化哈市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开办企业服务规范》的制定,旨在建立健全企业开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统一企业开办流程和服务标准,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标准对开办企业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开办流程、办理时限、便利化服务和监督评价等多方面内容提供了依据。在企业设立登记方面,标准中提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签发营业执照,在国家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中生成电子营业执照。设立登记确认信息和一网通办系统中填报信息同时共享给公安、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中心、银行机构等部门。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补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实名验证和电子签名。申请人选择需要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设立登记后将纸质执照提供给开办企业综窗。
另外,标准对 " 零 " 收费服务进行了说明,企业设立登记、税务登记信息确认与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与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及就业登记、医保参保登记与企业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不收费。企业印章刻制、电子印章制作、办件邮寄费用由政府承担。
地方标准《开办企业服务规范》的制定,是将我市近年在企业开办方面形成的较成熟的制度规范、行之有效的实际做法进行提炼升华并以标准形式固化下来。该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开办登记效率,使公众更加明确了解企业开办登记的要求、流程和时限等要求。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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