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冰城 +
哈尔滨日报记者 张鸣霄
10 月 10 日,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顺利通过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对于特殊商业运营人的审定,正式获得东北地区管理局颁发的 CCAR — 136 部运行合格证。这标志着中国飞龙已具备 CCAR — 136 部中涉及直升机机外载荷作业等运营能力。
自中国民航 CCAR — 136《特殊商业和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正式发布后,根据规章要求和局方审定工作计划安排,中国飞龙在东北地区管理局和黑龙江监管局的支持帮助下,于今年 8 月完成了各项审定准备工作,并于今年 9 月向地区管理局提出开展运行合格审定的申请。在局方的监督指导下,中国飞龙于 10 月完成了 MI — 26、MI — 171 和 AS350/B3 这三种机型的合格审定,并获得该运行合格证。至此,中国飞龙成为具备 CCAR — 136 资质的直升机机外载荷作业运行的通航公司。
据悉,自 2022 年起,中国民航局相继对通航规章进行升版升级,中国飞龙与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监管局一道历经一年多的时间先后完成了 CCAR — 135R3、CCAR — 141、CCAR — 145、CCAR — 147 的换证工作。此次获得 CCAR — 136 资质是中国飞龙在规章体系建设与完善的重要一步,也是局方对中国飞龙运行资质和能力的认可。
作为国内拥有全部通航资质的公司,中国飞龙将继续秉承着 " 安全运营、稳中求进 " 的经营方针,坚持依法合规运行,发挥好国企通航的使命和担当,在应急救援、短途运输、空地勤人员培训和维修等领域贡献重要力量。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寇青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