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郑阳)10 月 16 日,徐州公积金发布通知,自 2023 年 10 月起,恢复办理 " 商转公 " 业务。
为促进徐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满足缴存职工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 " 商转公 ")业务需求,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结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自 2023 年 10 月起,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商转公贷款额度测算采用余额倍数法,余额倍数将根据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实时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当前可贷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10 倍,且不超过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同时还应符合徐州市存量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规定。徐州市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参照《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 " 商转公 " 业务需购房合同、结清全部房款的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一次性结清证明或凭证、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须由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个人征信报告、借款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基本材料。
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业务的,除应提供商转公业务所需材料以外,还应提供《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证明》和《承诺书》,无需提供一次性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证明或凭证。
目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莱商银行、徐州农商行、苏州农商行等 13 家商业银行。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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