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10-18
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调解结案,四被告付24万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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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7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获悉,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已调解结案,四被告给付省消保委惩罚性赔偿金 24 万元,并公开道歉。今年 3 月,江苏省消保委曾联合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共同召开了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假冒热玛吉案发布会,就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梳理通报。

案件回顾

犯罪嫌疑人销售假冒美容仪器和耗材获利

据悉,2022 年初,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接线索,辖区内存在销售某品牌假冒美容仪器和耗材。经侦查,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罗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生产与某品牌外观一致的 " 热玛吉 " 仪器及配件,编写带有相关商标的电子开机程序,并将生产的假冒产品销售给汪某某等人。另有中间商郭某、靳某某等人从罗某某、汪某某等处相互倒卖假冒产品,销售范围覆盖全国多省市。据汪某某等人交代,热玛吉美容仪原价 70 余万元,汪某某等人以 7000 元左右的价格采购假冒的美容仪,加价后出售,出售金额 27 万元以上。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食药环侦大队与开发区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 16 人,捣毁制假窝点 2 处,查获假冒成品机器 10 台,假冒探头 71 个,假冒商标丝印板 2 块及假耗材若干。

2022 年 12 月,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简称 " 南京铁检院 ")对 2 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23 年 2 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2 年,并处罚金 15 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4 年,并处罚金 19 万元。

检方对中间倒手经销环节,违法所得极少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移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建议省消保委代表众多消费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全国首例

江苏省消保委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向医美乱象亮剑

2023 年 2 月,省消保委接到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议,与南京铁检经多番研究论证认为,该案中热玛吉产品系假冒商标,且销售多地,既侵犯原商标所有人知识产权,又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保障权,带来潜在的健康危险,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行为构成 " 欺诈 " 并承担销售金额的三倍惩罚性赔偿。

3 月 1 日,省消保委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由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支持起诉。3 月 6 日,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此次公益诉讼的顺利提起,是多部门协同履职成果。医疗美容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诊疗行为,消费者往往不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以致权利受损时个体维权较为困难。

2022 年,省消保委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委员单位共同出台了《关于联动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工作的意见》,突出强调建立完善相互协作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本次公益诉讼多部门协同合作,由公安部门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省消保委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贯彻落实该意见的具体体现。

省消保委发起公益诉讼,既是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责所系,同时也是提高消保委组织社会法律地位的必要之举。本次诉讼,省消保委选定生产假冒美容仪器这一案件,力图从源头上切断不法经营者销售链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调解结案

给付省消保委惩罚性赔偿金 24 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因部分被告人在刑事案件(另案处理)中已认罪认罚,上缴违法所得并缴纳一定罚金,加之及时斩断侵权链条,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省消保委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在法院调解下与四被告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四被告同意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二是四被告给付省消保委惩罚性赔偿金 24 万元。

近日,四名被告在《人民法院报》进行了公开道歉," 广大消费者,我们在 2020 年至 2021 年 8 月期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美容仪器,损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诚恳地向消费者表达歉意。"

接下来,江苏省消保委将关注四被告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并督促其落实。同时,继续聚焦医美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善用公益诉讼利剑,联合相关部门凝聚维权力量,争取 " 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

现代快报 + 记者 徐梦云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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