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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李佳琪
为保护大米品牌,推动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细化责任落实,近日,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大米生产企业告诫提示及培训会议,向全市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发布告诫书。哈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相关企业,严禁存在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采取线下主会场、分会场和 " 好信云 " 线上培训方式,要求各监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大米品牌,保证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细化责任落实,管控食品安全风险,提升企业自律意识,督促大米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对大米加工企业开展 " 四查 ",包括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查产品检验检测情况、查标签标识情况。
哈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大米生产加工企业要诚信经营、担起应负的责任,并对全市大米生产企业提出告诫提示:
1. 全市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及大米分装企业要严格做到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且确保许可期限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 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或使用超过保质期原料、回收食品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分装大米。
3. 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大米,发现违法违规使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行为,一律上限处罚,并处罚到人,对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采取列严措施。
4. 严禁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
5. 严禁虚假标注标签标识和虚假宣传。
6. 严禁非法委托生产加工大米。
7. 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8. 建立健全大米产品追溯体系,实现产品可追溯。
编辑 于赛楠
值班主编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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