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10-27
助力青年就业,南京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青年就业见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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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10 月 27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人社部 " 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 和省政府民生实事 " 新开发 10 万个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 " 等部署要求,为高效落实江苏省 " 就业见习质量提升年 " 行动,将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南京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青年就业见习政策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见习补贴对象和期限、明确见习单位(基地)等申报条件、优化见习组织管理、统一见习生活费补贴拨付方式、提高见习留用奖励等措施提升见习质效,引导更多优质见习单位参与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技能,尽快实现留宁就业。

见习对象为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大学生)和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这三类群体均可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 3 个月,登记失业青年可适当放宽,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就业见习单位(基地)和服务机构申报有哪些条件?依法正常经营满 1 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在 10 人及以上,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实岗锻炼机会的各类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除外)。近三年平均每年招收见习人数达 20 人及以上,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不低于 50% 的优质见习单位还可申请就业见习基地。具备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或劳务派遣资质、稳定的服务客户,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申报就业见习服务机构。

结合南京市开展见习工作前期基础和实际需求,《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就业见习服务机构申请和审核、就业见习单位(基地)申请和审核、就业见习岗位发布、见习意愿人员报名、见习人员确定、见习协议签订等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

《实施办法》中对见习补贴的标准和申领要求也作出明确规定。见习补贴由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团体险、见习跟踪服务补贴、见习带教补贴以及留用奖励构成。据了解,本次《实施办法》补贴标准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对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发放方式统一调整为按月拨付至就业见习人员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二是原留用奖励 1000-2000 元 / 人两档发放标准,调整为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就业见习单位(基地)1500 元 / 人的留用奖励。三是进一步明确见习补贴由各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拨付。就业见习工作由市区两级人社、财政部门明确分工、协同管理;按照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选择 " 就业见习基地 " 或 " 就业见习单位 + 就业见习服务机构 " 两种方式开展见习;明确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基地)和见习服务机构管理要求,加强动态管理。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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