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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永军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铁军
近日,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向非法利用银行卡、手机卡参与电信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发起攻势,一连破获 3 起 " 帮信 " 案,远赴外省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3 人。
红兴隆公安分局清河派出所在办理卢某花 " 刷单 " 被电信诈骗案过程中,发现白某为获取贷款,在明知对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及手机卡邮寄给对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涉案银行卡流水达 30 余万元。经工作,民警于 10 月 28 日在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将白某抓获。犯罪嫌疑人白某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 月 21 日,红兴隆公安分局双鸭山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崔某被一名自称是 " 京东电商客服 " 的人诈骗 27800 元。在红兴隆分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的支持下,民警取得了被骗资金流入至河南省开封市居民杨某铮的银行卡内的线索。随后,民警立即前往河南省开封市开展侦查工作,并于 10 月 24 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铮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铮如实供述了其在明知微信好友向其索要银行卡、手机卡是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 2 张银行卡、1 张手机卡、一部手机邮寄给其微信好友使用的犯罪事实,并接收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59 万余元。
10 月 12 日,红兴隆公安分局二九一派出所接到上级推送线索,辖区居民王某南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涉嫌犯罪。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随后将王某南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王某南交代了其利用银行卡帮助他人取现 72 万余元,获利 1400 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这 3 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再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实施 " 帮信 " 行为,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不但会影响个人征信,同时还涉嫌违法犯罪。希望广大群众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切记不要被所谓的 " 高价收卡 " 冲昏头脑,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
编辑 王剑青
值班主编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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