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悬挂横幅、安装广告灯箱 …… 金清大道印象城人行天桥竟成了周边商户招揽生意的 " 广告位 "。针对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11 月 1 日,观山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天桥建设方对该天桥上的广告进行拆除,并对私自在天桥打广告的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
△商户在天桥护栏上擅自 " 打广告 "。
接市民反映后,记者在现场看见,在人行天桥面向印象城一侧的护栏上,悬挂着两幅长条形的户外广告布,几乎将整座天桥的护栏覆盖,一幅内容为某音乐街区盛大开业,一幅为一餐饮商铺的酬宾宣传。而在护栏中段,还用钢架立起了一块高约 1 米 7、长约 2 米白底红字灯箱广告,广告内容为 " 特色烤鱼 ",并画有箭头指引方向。记者观察发现,该灯箱广告通过螺丝夹在护栏上,没有外接电源,应该是通过内部电池供电。
" 这么突兀的一块灯箱广告牌,不仅影响市容,而且很可能是商户私自安装的,安全性也没有保障,如果遇到刮风下雨可能会有隐患。" 居住在中铁逸都的冯先生对此十分担忧。
针对这一问题,10 月 31 日,观山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处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实。经核实,该处人行天桥上的广告牌和广告布系周边商户私自设置,天桥为贵阳观山湖城市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修建,暂未移交该局市政处进行管养。根据《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禁止擅自在道路、桥涵设施上设置广告或者其他悬挂物 " 的规定,该局立即督促贵阳观山湖城市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处灯箱广告牌和广告布进行拆除,并对私自在天桥打广告的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
△违规广告已拆除。
11 月 1 日,记者回访现场看到,该处私建的灯箱广告牌和悬挂的广告布均已拆除。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高晨畅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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