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11-10
父亲去世,母亲未尽抚养义务被撤销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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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冯卫宁 闫良芳 记者 张晓培)孩子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他人,多年来未尽抚养义务,近日,法院判决撤销其监护权。

张某某、冯某某于 2007 年 3 月登记结婚,婚后分别于 2006 年、2013 年生育两子,2015 年 10 月张某某因病去世,冯某某离家出走后改嫁他人,多年来既未探望过孩子,亦未支付过抚养费。

两个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教育,均表示愿意由爷爷奶奶作为其监护人,不愿意跟随母亲共同生活。2022 年 6 月,爷爷奶奶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冯某某对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并申请依法指定爷爷奶奶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邳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自 2015 年 12 月起,冯某某离家怠于履行对两个孩子的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应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两被监护人长期随其祖父母共同生活,由其祖父母照料生活起居,两被监护人也同意由祖父母担任其监护人,愿意随其祖父母共同生活。按照最有利于两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其祖父母为监护人。

案件生效后,邳州法院就两被监护人与其母亲之间抚养费纠纷进行了调解,冯某某向两被监护人支付抚养费,充分保障了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称,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一旦出现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况,将会被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指定新的监护人。同时,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其负担的抚养费义务并不会随之免除。

(校对 季林巧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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