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3 日,陕西检察公众号发布消息,神木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白永清(副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永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4 年至 2023 年期间,被告人白永清利用担任原神木县中鸡镇党委书记、神木市发改科技局局长、神木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报批相关手续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 月 2 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神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白永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9 月 22 日,榆林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 5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涉及白永清:神木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白永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 年至 2020 年春节期间,白永清多次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合计人民币 54.888 万元;白永清在担任原神木县中鸡镇党委书记、神木市发改局局长、神木市副市长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白酒。白永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 /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秦风网、榆林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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