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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冠
一名 6 岁女孩在骑儿童车时,被一名 13 岁骑自行车的男孩撞伤,由于女孩额头伤口较深,到医院包扎缝了 14 针,女孩家长担心额头会留下疤痕,又不知道后续的费用该由谁来支付 ……
今年 8 月 6 日,木兰镇一女童苗晴(化名)在骑童车过程中,被骑自行车男孩黎响(化名)撞伤,双方代理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木兰县法院,苗晴代理人要求黎响支付额头伤疤修复的后续费用并保证不留疤,或一次性赔偿 20000 元自行修复。
木兰县法院多元解纷团队对本起纠纷进行详细梳理,找准纠纷矛盾点精准化解。在调解员的沟通下,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标准、调解后能否拿到赔偿款、苗晴头上的伤口留疤的可能是否需要司法鉴定仍有顾虑。
调解团队针对矛盾的冲突焦点,对当事人提出的顾虑一一解答,通过释法明理对当事人进行劝说开导,尽量使当事人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积极引导当事人以理性方式化解纠纷。同时,有针对性地建议双方达成协议后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黎响代理人一次性赔偿 7000 元,并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
据法官介绍,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够成熟,安全意识不强,在道路上的应变处置能力相对较弱,未成年人骑自行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从而造成本人或他人受伤。因此,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应当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对未成年子女独自使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在日常生活中向未成年子女普及交通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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