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11-17
扬州古城区域内12月1日起禁止活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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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潇 文 / 摄)11 月 17 日上午,扬州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联合召开加强中心城区活禽交易管理新闻发布会,决定从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在古城区域禁止活禽交易,在市中心城区只允许在定点活禽交易市场内进行活禽交易。

△ 新闻发布会现场

根据《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活禽交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扬州古城范围内将禁止活禽交易。据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杨斌解释,在古城范围内不论是市场内,还是市场外都不得从事活禽交易。这里的 " 扬州古城 " 是指东至唐子城东护城河、黄金坝路、古运河一线,南至古运河、二道沟、荷花池、宝带河一线,西至宝带河、保障河、唐子城西护城河一线,北至唐子城北护城河、上方寺路一线,引用了《扬州古城保护条例》中规定范围。

此外,《通告》还规定了限制交易区域。即在市中心城区,允许在 26 家定点活禽交易市场内进行活禽交易,除定点市场外,其他区域均不得从事活禽交易,但是邗江区瓜洲镇、江都区大桥镇除外。这里的 " 中心城区 " 是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引用的是行政区划的概念。

根据《通告》,禁止活禽交易的除鸡、鸭、鹅、鸽、鹌鹑等传统禽类外,还包括依法可以食用的特种禽类。

△ 扬州禁售、限售活禽区域示意图

2 月 1 日后,根据通告限制性条款的规定,在规定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市监部门将不再核发活禽经营的营业执照。现有门店活禽经营者如拒绝执行通告要求,不进行关闭或转型的,将由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市监部门依据《动物防疫法》和《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市监部门负责监管交易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管宰杀行为。

会上还公布了监督、举报途径。根据《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扬州市政府服务热线 12345、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12316、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扬州市城市管理局 12319、市商务局 0514-87859332。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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