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宝发 记者 顾潇)扬州男子李某因与同事关系恶化,竟利用此前偷偷记下的支付密码,利用同事不在的间隙,先后通过微信扫码盗窃 66 次,共计盗得人民币 55800 元。近日,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扬州高邮的李某和老张(化名)二人是同事关系,并且同住一间宿舍,两人平时相处关系融洽,老张因为岁数较大,不能熟练使用手机,便请李某帮他用微信绑定银行卡。有一次,在老张转账期间,李某偷偷记下了老张的支付密码。
后来,两人因为生活习惯等问题,导致关系逐渐恶化,李某便利用老张洗澡、上班间隙,秘密使用操作老张手机中的微信软件,先将老张银行卡内的钱款通过零钱充值功能转至老张的微信账户,再将老张微信账户内的钱款通过扫付款功能转至自己的微信账户。李某先后盗转老张钱款合计 66 次,共计盗得人民币 55800 元。老张发现后选择报警,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犯罪情节,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切勿随意透露给他人,特别是与个人财产相关的信息一定要小心谨慎。一旦发现被盗转的情况,要及时跟银行联系确认,并在第一时间报警,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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