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 App 显示,近日,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被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拟罚款 2 万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将部分非直接从事研发人员费用列入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其中,2021 年度涉及 8 人费用 88 万余元,2022 年度涉及 15 人费用 105 万余元。根据规定,当事人企业所得税超范围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应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由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工业富联 ( 601138 ) (601138)全资子公司。
领和讯 Plus 会员,免费看更多独家内容:8 大财经栏目,最新最热资讯干货独家行情解读,快人一步掌握市场投资风向。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