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11 月 28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开庭二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同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一案。此前,余华英一审被判处死刑,她当庭提出上诉。11 月 22 日,受害人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 二审应当会维持死刑原判,我们在这点上还是很有信心的。"
△ 出庭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 如果余华英不上诉,我们也不会上诉的,因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们上诉目的,一是跟进案件,要看到余华英被审判;二是希望能增加些赔偿,一审判决赔偿每名受害人 3 万元,这有点少。" 王文广说。
9 月 18 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9 月 18 日,余华英在一审法庭上 图片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 1993 年至 1996 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 11 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文广说:" 余华英拐卖 11 名儿童,这是铁的事实。二审应当会维持死刑原判,我们在这点上还是很有信心的。我们此次上诉,依旧是提出 880 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我们知道余华英没有能力赔偿,这更多的是震慑。让人贩子知道这是他们应当承担的后果,不仅要负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赔偿。"
11 月 28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开庭二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同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一案。杨妞花和王文广将于 11 月 26 日到贵阳市,"27 号我们要去法院阅卷,看有没有新的证据。"
(校对 李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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