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月 17 日,因超标准收费等违法事实,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医疗保障局对该县人民医院(留坝县中医院、留坝县急救中心)罚款 16.4938 万元。
信用中国(陕西)网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留坝县人民医院(留坝县中医院、留坝县急救中心)存在的违法事实有: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此举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及双方签订的《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行为,留坝县医疗保障局责令留坝县人民医院(留坝县中医院、留坝县急救中心)退回相关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 164938.56 元,缴纳至汉中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专户;对违规问题处以 1 倍罚款 164938.56 元,缴纳至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的 " 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来源 / 信用中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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