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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冠
楼上邻居家漏水把自家的房子泡了,法院判决后对方却不肯赔钱,这可咋办 ……
今年 11 月份,一名因楼上漏水导致楼下财产损失案件的当事人来到道里区法院申请执行,法官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主动介入,最终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履行完毕,实现了矛盾纠纷在执行程序前端化解。
家住道里某小区的申请人张滨(化名)与被申请人王军(化名)系邻里关系,王军的房屋位于张滨的楼上,因王军家热水器锅炉的阀门断裂漏水,导致张滨家中室内装修遭到浸泡受损,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诉至道里区法院。案件经审理,判决王军赔偿张滨相应损失,判决生效后,王军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张滨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在审查执行立案材料时,与张滨沟通得知,王军长期不在哈市居住,矛盾的产生源于双方就漏水赔偿事宜一直未进行过良好沟通。凭借多年的执行工作经验,法官认为该案有在执行程序前端成功化解的可能性。
随后,办案法官多次联系王军及其亲属,向其耐心地释法明理,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王军委托其在哈亲属来法院与张滨进行协商,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王军家属当场代为给付张滨赔偿款 18000 元。至此,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履行完毕。
据介绍,道里区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出击,促公正提效率,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主动介入、分类施策,通过完善推动案件合并执行、与社区共建共治、设立执行和解室和执源治理工作窗口、重点案件会商机制等方式,积极开展执前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在执行程序前端化解,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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