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3-11-24
6个菜273元变656.8元,不能让“代购”形同骗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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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溢价应当以消费者看得见的方式呈现,不能纵容有人以代购之名行欺骗之实

上海的张女士在饿了么 App 上点了几个上海菜,没想到,姗姗来迟的外卖竟 " 转手 " 给了美团,还不是自己指定的店铺。更令人咋舌的是,菜品被 " 疯狂加价 ",单个菜的最高溢价达 163%。媒体调查发现,张女士的连番遭遇,全部是 " 代购 " 的操作手法。饿了么平台目前已为张女士整单退款,同时对涉事门店做出了下线处罚。

↑ 代购买进 273 元,售价 656.8 元。

在外卖平台上点外卖,点的居然是代购服务,这恐怕已经超出了很多人对于外卖的认知。更意想不到的是,原价 273 元的菜品,代购价格竟然需要 656.8 元,代购跑腿费已经远超菜品价格本身。在消费者并不清楚菜品实际价格的情况下,这样的代购服务简直形同欺骗。事实上,代购者真正要做的事情,无非是接单后在其他外卖平台上重新下单,自己并不需要亲自配送,跑腿的仍是外卖小哥。代购者纯粹是基于信息差转手获取暴利。

在商言商,利用信息差赚钱并非不道德。问题是,溢价要有底线,诚信不能打折。代购跑腿是为用户提供代买服务,而非直接经营或销售商品。如果线下店铺没有或者不愿意提供外卖服务,代购服务和其他跑腿类业务并无不同,存在具有合理性。但在线下店铺已经提供外卖服务的情况下,一个平台上的商家以代购名义接单,转手去另一个平台上重新下单,这种外卖代购服务的合理性就值得商榷。

新闻中的店铺,在美团平台上有外卖,在饿了么平台上没有,故而有人在饿了么平台上开了代购服务。对线下店铺来说,多个平台接单,似乎没有损失,但为何只在一个平台开店,是否存在 " 二选一 " 的问题,我们不得而知。线下店铺当然有选择外卖平台的合作自由,但在监管部门早已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外卖平台无论如何不能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 " 二选一 " 方式为难商户。

新闻中的代购店铺明示了 " 本店仅提供跑腿代买服务 ",并且强调 " 因代购人工成本较高,本店商品均有溢价,敬请谅解 ",算是做到了明码标价。但是,消费者能否看到店铺公告,是否知晓自己下单的是代购服务,就另当别论了。更重要的是,饿了么平台明确规定,代购商品综合溢价不得超过 20%,而该代购店铺单个菜品最高溢价 163%、最低溢价 66%,显然超过了合理的利润范畴,涉嫌对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

上个月,同样在上海,有咖啡店以代购之名制售高仿星巴克。新闻中的代购店铺,如果不是去别的外卖平台重新下单,而是自行制作仿冒菜品出售,牟利也许更多,但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风险,显然也更大。所以,代购要确保是真代购,应要求代购者将线下店铺的销售单据拿给消费者报销,这样既能确保代购属实,也能避免过高溢价。

张女士的此番遭遇提醒外卖平台必须强化自身监管责任,对于代购服务的审核应该更加严格。一方面,商户有义务明确告知消费者自身代购性质,将代购公告置于显眼位置,甚至作为用户付款前的必读内容;另一方面,代购不是骗购,凡是溢价超过一定限度,同样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获得消费者认可之后方能成单。说到底,代购溢价应当以消费者看得见的方式呈现,不能纵容有人以代购之名行欺骗之实。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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